欢迎光临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网站! 今天是
当前位置: 首页 >地质遗迹

兰州市政府发出通知 破坏地质遗迹将依法究责

发布时间:2013-06-07 18:33:47  作者:武天东  来源:中国国土资源报网  浏览次数:
分享
    为有效保护、合理开发省级地质公园――天斧砂宫丹霞地貌地质遗迹,甘肃省兰州市政府近日发出通告:对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
    天斧砂宫丹霞地貌地质遗迹位于兰州市皋兰县与安宁区交界区域,纳入省级地质公园保护区范围约11.51平方公里。兰州市政府明确指出,未经市天斧砂宫地质公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从事任何生产、经营、开发、建设活动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从事砍伐、挖沙、取土、采矿、探矿、削山造地等破坏地质遗迹景观、植被、环境和影响保护管理的活动。

    对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安宁区、皋兰县政府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提高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地质遗迹意识,加强保护区内的执法检查,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。拆除保护区内各类违法建设,严禁向保护区内倾倒垃圾和渣土,如发现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的责任。